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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公布高樓鎮(zhèn)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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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村(居),各有關單位: 為規(guī)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,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,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,根據(jù)國務院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《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(guī)定》(省政府令第337號)、《溫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(guī)定》(溫政發(fā)〔2017〕40號)、《瑞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辦法》(瑞政辦〔2017〕145號)要求,經(jīng)鎮(zhèn)政府研究同意,編制《高樓鎮(zhèn)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并予以公布。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核、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,確保程序正當、過程公開、責任明確。決策事項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,不得提交鎮(zhèn)政府常務會議審議。 二、承辦單位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,對決策立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,實現(xiàn)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。 三、決策目錄施行動態(tài)管理,根據(jù)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調整情況,及時新增或調整市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。
附件:高樓鎮(zhèn)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高樓鎮(zhèn)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高樓鎮(zhèn)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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