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周街道本年報是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省市區(qū)有關文件要求,特向社會公布2017年度本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全文由概述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機構人員及經(jīng)費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和附表等部分組成。本報告統(tǒng)計時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報告的電子版可在 “中國瑞安”門戶網(wǎng)站下載。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聯(lián)系:云周街道辦事處黨政辦(聯(lián)系電話:66855165,地址:瑞安市云周街道辦事處)。 一、概述 2017年,云周街道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街道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切實把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,及時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,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為組長,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黨政辦,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。按照瑞安市的相關要求,積極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點標準化建設工作,并公開了服務承諾及崗位管理制度和監(jiān)督電話。 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,我街道通過市門戶網(wǎng)站和網(wǎng)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,全年共公開政府信息64條,其中在市門戶網(wǎng)站公開政府信息總數(shù)14條。 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度我街道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。 四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度我街道未發(fā)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。 五、政府信息公開機構人員及經(jīng)費情況 我街道成立了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為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。2017年,我街道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。 六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(一)存在問題 一是數(shù)據(jù)更新不及時、內容不豐富,通知、公告、規(guī)章等抽象性的文件多,具體指導群眾如何辦事的政府信息少,且更新不及時。二是公開質量不高,仍然存在公開不全面、公開不規(guī)范、公開但信息難以查找獲取等問題 (二)改進措施 一是要豐富公開內容。進一步充實豐富公開內容,同時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,充分征求公眾意見,推動科學、民主決策。二是要拓展公開載體。不斷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,發(fā)揮街道網(wǎng)站作用,完善查詢點建設,方便公眾查詢和申請政府信息。三是要提升公開實效性。要把政務公開工作的著力點放在群眾反映最強烈,社會最敏感的問題上,抓好重點部位和重點環(huán)節(jié)的政務公開和社會監(jiān)督,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的質量和水平。 七、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匯總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 統(tǒng) 計 指 標 | 單位 | 統(tǒng)計數(shù) | 一、主動公開情況 | — | —— | 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 1 條) | 條 | 64 | 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(shù) | 條 | 6 | 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總數(shù) | 件 | 6 | 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| — | —— | 1. 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 2. 政府網(wǎng)站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14 | 3. 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16 | 4. 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40 | 5. 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 二、回應解讀情況 | — | —— | (一)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(shù)(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 1 次) | 次 | 0 | 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| — | —— | 1. 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(shù) | 次 | 0 | 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(shù) | 次 | 0 | 2. 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0 | 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0 | 3. 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(shù) | 篇 | 0 | 4. 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0 | 5. 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0 | 三、依申請公開情況 | — | —— | (一)收到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 1. 當面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 2. 傳真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 3. 網(wǎng)絡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 4. 信函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 (二)申請辦結數(shù) | 件 | 0 | 1. 按時辦結數(shù) | 件 | 0 | 2. 延期辦結數(shù) 件 (三)申請答復數(shù) | 件 件 | 0 | 1. 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(shù) | 件 | 0 | 2. 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 3. 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 4. 不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 其中: 涉及國家秘密 | 件 |
| 涉及商業(yè)秘密 | 件 | 0 | 涉及個人隱私 | 件 | 0 | 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(jīng)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 | 件 | 0 | 不是《 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 件 | 0 | 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 | 件 | 0 | 5. 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(shù) | 件 | 0 | 6. 申請信息不存在數(shù) | 件 | 0 | 7. 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(shù) | 件 | 0 | 8. 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(shù) | 件 | 0 | 四、行政復議數(shù)量 | 件 | 0 | 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 | 件 | 0 | 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0 | 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0 | 五、行政訴訟數(shù)量 | 件 | 0 | 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(shù) | 件 | 0 | 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0 | 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0 | 六、舉報投訴數(shù)量 | 件 | —— | 七、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| 萬元 | 0 | 八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(jīng)費情況 | — | —— | 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(shù) | 個 | 0 | (二)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(shù) | 個 | 1 | (三)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(shù) | 人 | 2 | 1. 專職人員數(shù)(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(wǎng)站工作人員數(shù)) | 人 | 0 | 2. 兼職人員數(shù) | 人 | 2 | (四)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(jīng)費(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(wǎng)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(jīng)費) | 萬元 | 0 | 九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| — | —— | (一)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(shù) | 次 | 1 | (二)舉辦各類培訓班數(shù) | 次 | 0 | (三)接受培訓人員數(shù) | 人次 | 45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