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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瑞安市經信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引 言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要求,由瑞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編制。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與附表,共七個部分組成。本報告所列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。如若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聯(lián)系瑞安市經信局辦公室(地址:瑞安市萬松東路66號;電話/傳真:66619517;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。) 一、概 述 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是貫徹落實《條例》的重要舉措,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,加快轉變政府職能,建設服務型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。按照《條例》要求,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完善信息公開內容、健全信息公開制度、拓展信息公開形式、加強信息基礎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截至2015年底,本局未受理任何依申請公開要求,未受到任何舉報、投訴、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。 1.加強組織機構建設。根據(jù)《條例》要求,局領導高度重視,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行由“一把手”直接分管,辦公室具體負責,各職能科室協(xié)助配合,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 2.注重《條例》宣傳培訓。自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施行以來,重點將《條例》作為領導干部、工作人員年度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,通過向各科室分發(fā)《瑞安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手冊》,組織全體干部職工網絡學習《條例》及相關內容,加強信息公開操作系統(tǒng)知識培訓,切實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。 3.健全信息公開制度。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,根據(jù)經信工作職能實際,進一步規(guī)范經信局《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、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》,完善經信所有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相關信息。充分利用政府網站,基本做到按規(guī)定分類、時限及時發(fā)布信息,確保信息的時效性。按規(guī)定做好季度、年度信息報表工作,及時整改問題和不足,發(fā)布信息的內容比較完整、生成時間準確。對依申請公開的信息,明確由辦公室作為受理機構,并公布具體聯(lián)系電話。 4.嚴格信息保密管理。按照“誰主管誰公開、誰公開誰審查、誰審查誰負責”的原則,建立上網信息保密審批領導責任制,對上網信息堅持實行由分管領導審核批準,再交由辦公室統(tǒng)一把關上網發(fā)布,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。 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.主動公開信息內容完善。 至年 12月 31日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27條。其中涉及政策文件1條、政務動態(tài)81條、計劃總結2條、通知公告32條、行政處罰4條、人事任免1條、財政預決算5條,專項經費1條。 2.主動公開信息形式多樣。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局網站、微信公眾平臺予以公開。此外,采用便民資料、報刊、電視、公開欄、會議等輔助性公開方式,比如對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工業(yè)投資、智慧城市、節(jié)能降耗等工作,積極借助瑞安日報等新聞媒體,廣泛宣傳法律法規(guī)、政策文件以及有關企業(yè)成效顯著的典型例子。 3.補充完善局有關政府信息并及時在網上公開。 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,我局收到1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要求,無相關內容,已予以解釋答復。 四、政府信息公開的經費使用和收費情況 2015年,我局未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費用。 五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自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,我局未受到任何舉報、投訴、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等情況。 六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1.存在的主要問題。一是公開內容有待完善,部分信息更新發(fā)布不夠及時。二是公開制度有待健全,信息公開流程逐步趨于規(guī)范卻仍未形成成文的操作制度。三是從事政府信息收集、整理等工作的人員力量有待加強。 2.改進措施。一是認真梳理,進一步完善公開內容。繼續(xù)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整理工作,補充完善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,擴大信息來源渠道,下步計劃增設政策解讀、各地經信信息等目錄、添加相關圖片,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、完整性、生動性。二是逐步規(guī)范,進一步健全公開制度。繼續(xù)健全信息公開領導負責制、上網信息審查批準制,建立信息公開操作AB崗制度,落實專職信息人員,努力做到“運轉有序、把關嚴格、發(fā)布及時”,確保經信系統(tǒng)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效開展。 2016年1月1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 (2015年度) 填報單位:市經信局
單位負責人:吳功宜 審核人:王輝 填報人:夏婉雅 聯(lián)系電話: 65623419 填報日期:2016.1.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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