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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委辦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上報工作的通知》精神編寫本報告。本年報由概述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,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的經(jīng)費使用和收費情況,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,附表等七部分組成。本年報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。本報告電子版本可在瑞安市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(http://xxgk.ruian.gov.cn)下載。如對本年報有疑問,請與瑞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(lián)系(地址:瑞安市外灘滿庭芳大樓三樓,郵編:325200,電話:65879512,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) 一、概述 1、加強組織機構建設。我辦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機制的建立和健全工作,根據(jù)人員的調動和崗位的調整,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成員,指定專人負責我辦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、協(xié)調和督辦工作,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。 2、健全信息公開制度。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,根據(jù)平臺工作職能實際,進一步規(guī)范我辦《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、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》,完善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相關信息。充分利用政府網(wǎng)站,基本做到按規(guī)定分類、時限及時發(fā)布信息,確保信息的時效性。按規(guī)定做好季度、年度信息報表工作,及時整改問題和不足,發(fā)布信息的內容比較完整、生成時間準確。對依申請公開的信息,明確由辦公室作為受理機構,并公布具體聯(lián)系電話。 3、嚴格信息保密管理。按照“誰主管誰公開、誰公開誰審查、誰審查誰負責”的原則,建立上網(wǎng)信息保密審批領導責任制,對上網(wǎng)信息堅持實行由分管領導審核批準,再交由綜合科統(tǒng)一把關上網(wǎng)發(fā)布,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。 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按統(tǒng)一規(guī)范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,目錄內容涵蓋所有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。2015年度公開信息為3080條。 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5年度,我辦接到依申請公開的事項8項,按時辦結8件。 四、政府信息公開的經(jīng)費使用和收費情況 2015年度我辦未產(chǎn)生政府信息公開經(jīng)費和收費事項。 五、復議、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5年度,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對我辦申請行政復議3件,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3件;提議行政訴訟1件,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1件。 六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1、存在的主要問題。一是公開內容有待完善,部分信息更新發(fā)布不夠及時。二是公開制度有待健全,信息公開流程逐步趨于規(guī)范卻仍未形成成文的操作制度。 2、改進措施。一是認真梳理,進一步完善公開內容。繼續(xù)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整理工作,補充完善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,擴大信息來源渠道,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、完整性、生動性。二是逐步規(guī)范,進一步健全公開制度。繼續(xù)健全信息公開領導負責制、上網(wǎng)信息審查批準制,建立信息公開操作AB崗制度,努力做到“運轉有序、把關嚴格、發(fā)布及時”,確保我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效開展。 七、附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 ( 2015 年度) 填報單位( 蓋章): 市公共資源交易管委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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