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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度瑞安市溫瑞塘河管委會、瑞安市治水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特向社會公布2014年度瑞安市溫瑞塘河管委會、瑞安市治水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(以下簡稱年報)。本年報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。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“中國瑞安”門戶網(wǎng)站(0575game.cn)下載。如對本年報有疑問,請與瑞安市溫瑞塘河管委會、瑞安市治水辦辦公室聯(lián)系(地址:瑞安市安陽大廈25樓,電話:0577-65826519,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;[email protected]。) 一、概述 2014年,我委按照市政府的統(tǒng)一部署,深入貫徹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認真按照有關要求,積極、穩(wěn)妥、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。在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下,我委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事務,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責任人,實現(xiàn)了政府信息發(fā)布、依申請公開受理、政府信息咨詢等工作的一體化管理。2014年進一步規(guī)范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、范圍、時限、流程步驟及監(jiān)督途徑等,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。在信息公開工作中,嚴格遵循“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總要求,對全局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信息資料的公開性、保密性進行嚴格審查,及時發(fā)布。在保證信息公開時效性的同時,確保公開與保密兩不誤。截至2014年底,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。 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,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,我委主要通過三種形式發(fā)布政府信息: 1、 在“中國瑞安”門戶網(wǎng)站上公布,網(wǎng)站地址為:0575game.cn; 2、通過本報紙、電視、微信平臺等媒體發(fā)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。 3、通過我委門戶網(wǎng)站公布。 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: 2014年度,我委沒有接到依申請公開的事項。 四、政府信息公開的經(jīng)費使用和收費情況: 2014年度,我委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事項。 五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度,我委未出現(xiàn)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議案和行政訴訟、申訴案。 六、政府信息公開中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1、信息公開的手段和方法單一。今后要利用多種媒體和宣傳渠道發(fā)布公開信息,提高信息的知曉率,更好地服務于社會。 2、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還不夠完善,主動公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。要繼續(xù)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建設,鼓勵廣大干部、民眾積極參與信息發(fā)布的監(jiān)督,建立長效的監(jiān)督管理機制。 3、信息公開平臺的應用比較薄弱,存在網(wǎng)上辦事服務和功能應用服務相對滯后的問題。要把政府信息公開與我委各項工作緊密的結合起來,進一步發(fā)揮政府信息公開在提高政府決策水平、促進機關作風轉變、預防腐敗中的重要作用,加快建設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機關。
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 ( 2014年度) 填報單位( 蓋章):瑞安市溫瑞塘河管委會、瑞安市治水辦
單位負責人: 審核人: 填報人:蔣翔 聯(lián)系電話:13587526762 填報日期: 2015 年1月 16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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